峡江县创建村级集体经济产业园

峡江县建立“党委统筹、统一管理、合作共赢”的“飞地抱团”模式,异地置业建设村级集体经济产业园,推动乡村振兴与园区建设“双赢”。

创新发展思路,变“单打独斗”为“合力共建”

出台《关于建立峡江县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产业园的实施办法》,统一规划、统一标准,采取向上争、财政投、村级筹等方式,整合各类项目资金,由村集体出资共建标准厂房,既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土地利用率,达到统一规划、集约节约、高效利用的目标;又能改善投资环境,让企业“轻装上阵”,减轻企业的非生产性投入,缓解企业资金压力,缩短项目建设周期,尽早产生效益,推动全县工业集聚发展、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推动资源整合,变“资金分散”为“企业共管”

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全县86个行政村共同组建成立吉安市玉峡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代表村级集体出资,与县工业园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按4:6的投资比例共同建设村级集体经济产业园,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运行管理,推动资金变股金、村委变股东,实现资产稳定收益和保值增值,确保村村都有稳定集体经济收入。通过整合项目及加大投入,村级集体经济扶持资金投向更加明确,资金聚集效应得到进一步发挥。

完善分配机制,变“分灶吃饭”为“收益共享”

建立产业园收益分配机制,采取多种灵活分红方式,实现村级集体经济收益“三有”:有租金收益,产业园建设的标准厂房按月出租入驻企业,每年可收取租金;按照吉安市玉峡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峡江县工业园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比例分配收益。有税收奖补,鼓励村级组织引入企业落户产业园,入驻企业税收原则上按不低于地方留存部分的50%奖励各村。有均衡受益,从租金收益和税收奖补中提取20%,调剂用于扶持集体经济薄弱村发展,实现均衡并进。通过利益共享分成,每村每年可实现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5万元以上。

《江西改革工作简讯》年第期

来源:峡江县委改革办

编辑:信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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