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好部、省对重点水域禁捕退捕督查迎检及考核工作,12月17日,市禁捕办一行到峡江县开展禁捕退捕工作调研与指导。调研组先是听取了峡江县禁捕办相关负责人对该县禁捕退捕工作的情况汇报,然后针对禁捕退捕工作中一些好的做法、遇到的困难问题进行详细询问,并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思路。
我市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共涉及峡江县和井冈山市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井冈山市因无捕捞渔民,仅承担禁捕任务,而峡江县承担禁捕退捕双任务。任务要求从年1月1日零时起,全面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生产性捕捞(水生生物保护区实行长期禁捕)。
为做好全市重点水域退捕禁捕工作,我市按照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及时发布禁渔通告,依法注销禁捕水域的渔业捕捞证,科学有序回收船网工具,制定出台禁捕退捕实施方案及补偿办法,对渔民转产就业、社保政策落实、禁捕水域执法及奖补资金使用等情况做出明确安排。同时,加快健全完善重点水域的日常执法、联合巡查、行刑衔接机制,建立渔政执法和护渔队巡护报告制度,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捕捞行为,为禁捕退捕工作营造良好氛围。截至目前,我市已全面完成峡江县退捕渔民建档立卡与船网证回收工作,退捕渔民社保补助基本落实到位,保障资金及时发放到位,转产就业基本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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