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锦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患者就诊须知

富锦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

患者就诊须知

为切实做好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防止聚集性疫情出现进一步反弹,把疫情防控网扎得更密更牢,堵住所有可能导致疫情反弹的漏洞,结合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加强就诊患者新冠肺炎排查慎终如始坚持做好院感防控工作的通知》(黑卫医函〔〕68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市二级医疗机构(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全面实施非急诊预约挂号,其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实行电话预约,同时为患者提供线上咨询、问诊服务。

二、普通患者到医疗机构就诊需使用防疫“四件宝”配合预检分诊点的工作人员进行初步筛查,包括正确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龙江健康码及身份证(易登记)。同时,配合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做好信息登记,确保人员信息可追溯。

三、各医疗机构门诊实行“一医一患一室”制度,候诊患者需在诊室外排队等候,就诊期间禁止聚集,候诊区等待患者间隔就坐并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生活能自理的患者不允许家属陪诊,减少交叉感染风险。

四、所有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感冒症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沿途尽量采取步行或自驾,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急诊患者及陪护家属均需佩戴口罩,经过预检分诊台分诊,测量体温确定无发热及呼吸道症状后进入急诊诊区设立的隔离观察区治疗;需入院患者,待排除新冠肺炎可能后,方可转入普通病区。

六、各医疗机构住院实行“一患一陪护”制度,患者及陪护人员必须接受肺部CT(除孕妇、儿童等特殊人群外)、血常规、核酸、血清抗体检测(费用自理),必须保证体温、流行病学史、肺CT、核酸和血清抗体检测正常,才能办理住院。陪护人员无特殊原因不得更换,如因特殊情况必须更换的,依据上述要求筛查合格后方可更换。

七、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均委托第三方合作开展核酸、血清抗体检测,并对社会开放。其它医疗机构拟收住院患者医院进行检测,排除风险后方可收入院治疗。全市个体民营门诊、诊所继续停诊,村卫生室严禁静点,禁止销售退热药、止咳药及抗病毒药。

八、疫情期间住院部实施24小时封闭管理,禁止快递、医院。住院期间,住院患者与陪护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尽量不出病房,严禁串病房、溜走廊、聚集聊天,防止交叉感染。谢绝一切探视,确需探视患者的,依据上述要求筛查合格后方可探视。

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希望广大患者能积极配合医护人员的工作,遵守防控相关规定。

二级医疗机构

医院-

医院-

富锦市妇幼保健院-

富锦市卫生健康局

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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