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峡江县农村,鳞次栉比的小屋拔地而起,错落有致。土坯房、茅草房隐身了,砖木房、砖瓦房让位了,农村小屋不仅“长”高了,而且美观实用、清新雅致。如今,该县村庄规划不仅改变了农村的建房风俗,还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
自年启动村庄规划以来,该县累计完成行政村规划86个,编制率%;完成20户以上自然村规划个,编制率98.24%;分类编制古村保护规划3个,村庄整治规划37个;11个乡镇总体规划全部完成,县城周边城中村均纳入城镇开发边界,城乡规划体系进一步完善,农村村民建房有法可依。
三分规划,七分管理。该县坚持依法依规审批农村村民建房,出台了《峡江县农村村民建房管理办法》,建立了联审联批制,实施了建房履约保证金制度和建房公示制度,严禁村民在村庄规划范围外建房,并按照“八不准”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了农民建房。去年,该县共发放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件,占地面积.36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发证率达%,村庄规划落到实处。
为防止出现千村一面、照搬照套现象,在控制农村村民建房体量的同时,该县加强了对城中村、古村、沿线村等重点区域建筑风格、立面效果的引导和控制,并在全县范围内免费推广新农村建设图集套,指导农村村民建房。
从低矮的草房、土坯房变身精美的经济适用房、小楼房,从乱占耕地建房、村庄建设散而乱,到建房规划有序、村容整洁,农村小屋见证了峡江人民幸福生活的变迁。
(来源:吉安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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