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进入富锦市物资管理的公告
为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人物同防”措施,有效管控新冠肺炎疫情输入风险,切实保障市民群众健康安全,即日起,对进入富锦市的各类物资进行规范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严格执行提前报备制度。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告知所管行业各单位,外进物资(含冷链食品,下同)时,要在物资抵富前24小时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如实填报外进物资及运输车辆信息,各行业主管部门在接到报告后,要将外进物资及运输车辆信息推送至交通运输局。对于不主动报备的,禁止物资及运输车辆进城。
2、严格落实登记查验制度。各公路口防疫服务站对佳木斯域外来富物资进行查验、登记,并按照《疫情防控期间各部门主管的行业》相关职责,向行业主管部门“手递手”推送。
3、严格执行分类管理措施。各行业主管部门在接到防疫服务站工作人员推送信息后,要对外来物资进行查验。来自国内低风险地区的物资,登记备案后放行,每周对物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抽检和消杀,抽检比例10%以上;进口或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物资,要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带领收货方到防疫服务站对接,查验货物相关手续、货物数量、品种,登记备案后,直接运至富源农贸市场专库统一存放,货物装卸按照疫情防护等级标准操作。存入专库后,行业主管部门要联系疾控中心,对每件物资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呈阴性后要在专库封存21天,封存结束后再次进行核酸检测,呈阴性方可出库。各进货单位都要有封闭的专门用于存放风险物资的专库专柜。
4、严格执行精准消杀措施。进口物资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物资在核酸采样后,由疾控中心指导行业主管部门对物资及专库专柜进行全覆盖精准消杀。
外进物资防控专班服务 宋昌新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联系 马辉卫生健康局局长 联系 戴岩疾控中心实验室主任 联系 行业主管部门不明确的市场主体,由交通运输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商确定主管部门。富锦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年1月27日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