峡江县检察院创新碳汇补偿修复生态

本文转自:人民网-江西频道

检察、公安办案人员勘察现场。

今年,峡江县检察院秉持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并进、打击与修复并重的办案理念,在办理生态环境刑事犯罪和公益诉讼案件中,创新提出赔偿碳汇价值损失的诉讼请求,督促13名犯罪嫌疑人在补种树木的同时,缴纳林业碳汇赔偿金2万余元,作为悔罪表现予以从宽处理。

碳汇是指通过植树造林、植被恢复等措施吸收大气中的二氧化碳,从而减少温室气体浓度的过程、活动或者机制。认购碳汇弥补了“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生态修复方式中存在生长周期长、日常管护难等问题,是一种便捷高效的替代性修复手段。

年12月,峡江县某乡村民习某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违法采伐某山场杉木,出售获利11万元。经专业机构鉴定:习某某采伐立木蓄积.85立方米。为最大限度恢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资源,承办检察官主动向习某某宣传法律和碳汇知识,习某某表示认罪认罚,并自愿认购元的碳汇量,用于替代性修复生态环境。

“我们通过犯罪嫌疑人自愿认购林业‘碳汇’方式替代传统生态复绿管护的做法,不仅解决了生态修复受到林地面积和管护效率约束的问题,还推动受损生态资源及时有效恢复,取得了司法办案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案件承办人说。

此外,该院还以《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为依据,针对各类破坏环境资源的刑事案件,积极引导犯罪嫌疑人履行生态复绿补植的修复义务,现已全部修复到位。(文/杜凯莉图/姚卫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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