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锦市纪委监委关于2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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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大决策和重要部署,进一步严明纪律、压实责任,确保防控工作顺利进行,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力度,对发现的个别党员干部违纪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现将近日查处的2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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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长安镇务本村党支部书记丁立国违规擅离岗位问题。年2月7日12时许,丁立国在镇党委检查人员离开务本村后,既没有按规定请假,也没有安排顶岗人员,擅离岗位回到富锦市内家中,直到当日16时许,接到佳市督导组电话询问,才返回务本村。丁立国作为党支部书记,疫情防控期间擅离岗位,违反了省委、市委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纪律规定,违反了工作纪律,并造成不良影响。2月9日,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丁立国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对长安镇党委书记王强进行谈话批评,对镇党委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

  2、锦山镇民兴村党支部书记沈东恒违规聚餐问题。年2月5日中午,沈东恒在工作期间应邀到居住在本村的叔叔家里,与叔叔、婶婶、哥哥等共5人聚餐,违反了省、市疫情防控期间严禁聚集性聚餐的纪律规定,违反了工作纪律。2月9日,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沈东恒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对锦山镇党委书记林广友进行谈话批评,对镇党委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当前正处于疫情防控的关键期,各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从上述案件中汲取教训,深刻认识疫情的严峻性、复杂性和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把各项防控措施和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切实做到勇于担当、冲锋在前,自觉服从指挥调度,积极引导各级党组织做好防控工作。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违反纪律规定、落实责任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责问责,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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